为了进一步规范评标活动,遵循评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纪律:
一、开标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主持,开标时,由纪委监审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三、评审采用实名制,由威尼斯人真人游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监督办公室按规定确定评审专家组成员,负责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评审专家应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仔细做好评标工作;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担任评审成员:
1.投标人的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评审的。
六、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七、评标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专家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八、 评标现场所有人员通讯工具一律关闭,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评标现场。评审结束后,所有评审资料由招投标工作监督办公室收集存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带走。